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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菲律賓入境9/24起無症狀將不採檢 維持集中檢疫規定 期滿前全面進行檢測
2020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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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廿三日臺北報導】

 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自9月24日起調整自菲律賓入境者檢疫措施,取消無症狀者採檢,但仍須配合集中檢疫,並於期滿前全面進行採檢。

 

針對菲律賓入境旅客,自7月26日起實施全面性機場採檢,截至9月20日止,已採集1,238件,其中有症狀旅客採檢確診率17.6%,明顯高於無症狀旅客0.7%。指揮中心表示,經專家會議討論共識,未來針對入境有症狀旅客,才須於機場採檢,無症狀者停止機場採檢。自菲國入境,仍應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,並於檢疫期滿前進行採檢。

 

未持有居留證或居留簽證的外籍人士,維持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陰性報告的規定,才能來臺轉機及入境臺灣。除持居留證或居留簽證者外,其餘外籍人士需自行負擔集中檢疫費用,每日1,500元。

 

近期發現有部分外籍人士返回母國後於機場驗出COVID-19陽性,包含18名菲律賓籍及1名日本籍。據疫情中心資料,18名菲律賓籍個案中,同一班機累計13名檢驗陽性個案,陽性率達16.7%,有異常偏高跡象。指揮中心並分析6月1日至9月20日自臺灣出境至鄰近國家檢驗陽性率,菲律賓累計檢出25例,陽性率達0.48%,明顯高於其他國家的0.005%至0.055%,已透過正式管道向菲國瞭解細節。

 

18名菲籍個案年齡介於20多歲至50多歲,包含8名男性及10名女性,分別在臺從事作業員、家庭看護工、船員等工作,離境日期介於8月19日至9月11日,皆於入境菲律賓時採檢陽性。18名個案在臺接觸者共匡列372人,應採檢202人,核酸及血清抗體檢驗均為陰性。

 

防疫醫師蘇家彬進一步說明,接到菲方通報陽性個案時,國內端的疫調時會往前追蹤14天。家庭看護工部分,主要針對照顧對象、雇主及假日接觸對象進行追蹤採檢;外籍船員自國外入境後,多數完成短期居家檢疫後即離境,前述兩者接觸對象相對單純。

 

至於人數較多的工廠移工,則會針對過去14天所接觸過的同公司員工、宿舍室友及聚餐對象做接觸者匡列及檢查,對於出境前兩天的接觸者,會視為可能感染對象,部分會安排居家隔離。蘇家彬指出,截至目前為止,在臺接觸者檢驗結果均為陰性,現階段沒有證據顯示有在臺感染。

 

資料來源: 外籍勞工通訊社新聞稿